内容摘要: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党史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X市民政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X市民政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扎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我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市民政局联合市扶贫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家庭低保“单人户”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农村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低保对象第一年就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予以扣减,第二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扣减。“十四五”时期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仍不计入收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XX万人次,支出资金XX万元;
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XX人,累计支出资金XX万元;
临时救助XX人次,支出救助资金XX万元。
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推进,制定方案,任务细化到项、责任明确到人。积极协调市数据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争取XX万元智慧民政建设资金,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纳入智慧民政建设重要内容,统筹组织实施,经审批备案、专家论证、公开招标等程序,在全省率先完成平台搭建工作,目前正在对接医保、残联、乡村振兴、住建等部门数据信息。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不定期与医保、扶贫、残联、人社等部门掌握的大病患者、脱贫不稳定人口、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等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通过组织实施低保年度核查、定期比对摸排等方式,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对出现预警的“重点人群”,镇(街道)、村(居)委会,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开展摸排核查,逐人逐户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帮扶的主动救助。截至9月,通过线上线下预警、主动发现机制,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XX人、特困供养人员XX人、临时救助XX人。
三、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印发了《XX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从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发展其他救助帮扶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我市社会救助制度提出了具体实施举措。立足于便民利民,各县(区)将低保、特困人员等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召开社会救助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XX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和社会救助标准提高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各村(社区)民政专干,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老党员等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人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7539人次,累计发放款物折合资金6.52万元。持续提高救助标准,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XXX〔2021〕XX号),自7月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4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3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健全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镇(街道)审批额度由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到6倍。对于支出型救助对象,可按低保标准的10倍给予临时救助。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建成186家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完善XX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部实现养老机构智慧化监管,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了养老机构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街道(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以及区域指导能力,为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提供服务支持,组织文娱活动XX场。夯实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服务功能,发挥县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各方积极性,推动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功能,将之打造成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助餐助浴功能。目前,已经建成XX家嵌入式养老服务示范机构,XX家具备助餐功能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部实行社会化运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维修维护、保洁、医疗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启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市委常委会暨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高质量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以激发社会活力为着眼点,积极创新治理方式,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社区自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积极创新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积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XX县XX村入选XX省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名单。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进行了评估验收。
六、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坚持每月第一周周五集中帮扶日制度,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统一组织帮扶责任人赴定点帮扶村—XX村开展帮扶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XX次调研指导。局党组会议不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年初在XX镇XX村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题党组会,听取驻村工作队关于2020年扶贫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安排、市社救中心关于2020年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研究2021年春节“双包”工作。春节前夕,组织见习大学生到村开展志愿服务。端午前夕,组织到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欢度“六一”活动等。中秋国庆前夕,组织到村开展中秋慰问困难学子帮扶活动等。选优配强帮扶队伍,今年选派2名优秀干部作为第八批选派干部,继续帮扶XX村,一如既往的加强选派驻村干部的管理和关心关爱,一如既往的支持XX村发展,支持XX万元用于村活动场所建设;
支持XX万元,用于补充村爱心超市物资。选派干部到位后,迅速进入角色,积极作为,引进XX服饰有限公司落户,投资XX万元,将有力带动该村村民就业,走向共同富裕。
下一步,我局将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荐访问:脱贫 政局 攻坚 X市民政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