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来源:卓全范文网 时间:2022-11-21 12:40:05

内容摘要: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就是相互配合,真正的团结就是无条件的配合。团结并不只存在于志同道合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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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5篇

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篇1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为深入巩固xxx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作为xxx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是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实践。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年底,在巩固原有创建的基础上,达到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要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在民族工作创新方面起示范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格局,健全民族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为主题,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小康。

  (二)在民族关系和谐方面起示范作用。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协调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市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风貌。

  (三)在民生改善保障方面起示范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使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建成文明宜居、生活幸福的城市。

  (四)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示范作用。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州乃至自治区城市间得到明显提高,较大幅度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五)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加大教育支出和民族教育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使之成为凝聚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六)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示范作用。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五个xxx”,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继续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现代文化促进思想大解放、促进“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
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
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
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
既要在城市、也要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宣传教育;
既要在地方、也要在部队、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学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深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品、影视节目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贯穿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落实到社区、村组、单位,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渗透到千家万户。要把旗帜鲜明的立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一般性内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重点扶持壮大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围绕优化提升种植业,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活跃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稳定,加速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在全州率先实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和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促进兵地、油地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中等、高等教育发展。切实抓好“双语”教育,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进程,积极实施民汉合校二期工程、“双语”幼儿园基建等项目,加快解决中小学“双语”教学师资短缺问题,配齐配足配好“双语”教师。逐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要加大教育资源向乡镇薄弱学校倾斜力度,解决好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区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活费补助等帮困政策。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逐年扩大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校企、校地合作办学、就业平台,努力建设面向各民族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巩固“新农合”成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完善村、社区文化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大力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着力打造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的《回族文学》杂志、回族花儿剧、现代新疆曲子剧等文艺精品。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鼓励并扶持“双语”科普宣传品的创作、整理和翻译出版,扩大少数民族科普资源的影响范围。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培养,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传承和发展。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州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加快民生改善步伐,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深入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通过对大中专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和发放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三类群体的就业问题。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发展,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要招录一定比例本地员工和少数民族员工。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和“三化”建设需求,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实用技术、实用致富本领等经济含量高的培训班,实现“一年一户一人一技”的培训目标,提高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增强劳动力转移和致富能力,促进民族特色手工业发展。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向城镇、郊区、农村延伸。深入实施城乡解困工程,逐步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到困难家庭就医、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随时产生,随时帮扶解决。积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红十字会等慈善网络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大力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孤残救助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全面提高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大力实施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就业再就业、住房保障、抗震防灾、城乡社会保障提升、农村“畅通富民”、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惠农富民补贴、扶贫开发和兴边富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和关爱、教育保障、养老爱老服务、学前“双语”教育、职业教育帮扶、科技富民、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县乡体育健身、市场物价控制、市政设施改善、基础保障能力提升等民生建设工程,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5.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群众最关心的水、电、路、气和基本农田等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路网等级和通达通畅水平,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全州率先实现乡镇通油路率、行政村通公路率、行政村通油路率“三个10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利信息等现代水利五大体系,加大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城市防洪、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牧区水利、防汛抗旱、渠道防渗、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盐碱地改良、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和电网改造力度,电力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镇道路、供水、供热、燃气、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等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搞好城市规划,大幅度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以项目建设和项目帮扶为核心,加大资金、干部、人才和技术援助力度,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聚居村倾斜,并与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配套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乡镇、村。加大牧民定居、生态搬迁工作力度,帮助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做到“搬得进、留得住、能致富”。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对少民族聚居村进行重点扶持,使其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从基础设施、工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大力改善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各族群众得到实惠。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产业化发展。积极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选好配强村组(社区)党组织班子,重视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有重点地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全面开展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加大后进组织整顿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办公和群众活动场所建设。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积极拓宽和落实好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和管理水平,落实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六民”服务实践活动。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不断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重视机关和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民族团结教育和示范主阵地的作用。坚持抓党建带群团、抓好群团促党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8.强化干部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组织部门在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和调整民族自治地方领导班子时,要注意听取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要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选拔渠道,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异地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实践锻炼,优先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内地发达省市、上级机关、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在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和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时,设置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职位,形成有利于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加大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选派少数民族技术骨干参加特殊培养、深造,做好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人才素质、优化少数民族人才结构。
      9.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形成反分裂斗争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依法加强xxx事务管理,加强爱国xxx人士思想和队伍建设,积极引导xxx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维稳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加强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等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环保优先,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可持续”。重点加强煤炭、冶炼、电力、化工、建材、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对能源、原材料、水资源的消耗管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统筹协调,禁止无序开发、乱采滥挖。加强地下水的保护和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工业。坚持合理利用土地。继续实施防护林、天然草场保护等国家生态工程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实施内河系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二)开展“四项活动”。
      1.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 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
    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把开展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宣传作为政治任务,积极开设相关专栏,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创建的积极性,增强创建活动的群众性,提高表彰活动的影响力,选树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围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开展“手拉手 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
    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特别是贫困村活动,在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及财政转移支付时,优先予以安排。依托福建省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和人才优势,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实施一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生改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产业合作项目。继续做好包村支农工作,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民生,发展生产,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各部门、各单位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根连根 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彻底解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问题,抓好城乡特困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城乡解困工程,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困难群体解决好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等问题。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就业再就业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少数民族“零就业家庭”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工作。切实落实好提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城乡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惠民政策。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实施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做好抗震安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彻底解决生活极度困难无房户、危房户住房问题,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实惠。
4.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 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经常性开展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尊重少数民族xxx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保证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需用品供应。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在创业、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法律服务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和帮助。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x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创建示范市的指导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负责创建示范市的日常工作。

  (二)保障专项经费

  市委、市政府要安排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三)完善绩效考评

  把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作为各级各部门的基本任务。要把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和述职报告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示范市创建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打折扣、出偏差的地区和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合作配合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模范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示范市创建有效开展。

  六、部署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

  动员部署x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带动民族团结进步观念的普及,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示范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的要求,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安排相应资金、人力、物力,做好落实本意见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0月)

  全市上下全面推进本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实施各项任务,确保早日取得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探索示范市建设的长效机制,落实示范市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解决意见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位。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5年11月—12月)

  对示范市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把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结合起来,把部门评估和群众评估结合起来,把体制机制建设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结合起来。通过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确保示范市创建工作继续顺利推进。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各部门奖惩、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深入推进和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12月)

  在示范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同时,抓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总结验收。通过各级各部门互观互检、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进行自查自检,并将自查自检总结报告上报国家民委,提出验收申请。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成绩、存在问题、经验启示进行深入总结,并据此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政策举措、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篇2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实践特色,提高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活动更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三)具体要求

1、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促进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

2、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交流更加广泛、交融更加深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总体目标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x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和谐寺观教堂4个;
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和谐寺观教堂6个;
创建x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谐寺观教堂10个。x年将x区创建成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创建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年9月—x年12月)

根据x、x市的总体要求,总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基础。组织召开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动员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之中。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标准、健全机制,努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2、组织实施阶段。(x年1月—x年12月)

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扩大创建号召力,对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按照《x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创新载体、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社区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区掀起一个抓创建、讲团结、促发展的良好创建环境。

3、申报验收阶段。(x年1月—x年12月)

根据《x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按照“单位自创、逐级申报”的创建机制,自下而上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并将已命名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逐级推荐申报。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推荐的单位,按照自查申报、初审推荐、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创建x区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区委、政府命名表彰;
对达到创建市级标准的单位,报请市委、政府命名表彰;
对达到创建x级标准的单位,报请x党委、政府命名表彰。在此基础上,组织制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x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形式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党的民族观教育,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结友谊对子、促共同进步”等创建活动,使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能、送服务”下基层活动,扎扎实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好车间、好班组、好员工”评比活动,引导促进各族职工之间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开展企地结对联建活动,把创建活动融入到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帮扶解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趋势。深入实施以:“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区开展“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最美家庭”、“好公婆”、“邻里一家亲”等评比活动,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实现村“两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步提高,村容村貌整洁、村庄环境良好。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围绕“领导班子好、宣传教育好、经济发展好、基础设施好、社会事业好、民生改善好、团结稳定好”的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基层组织建设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做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推进民族知识常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认知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学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自豪感。

(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化“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扩大覆盖面。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财务公开、安全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教职人员选聘和民主管理组织民主选举等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民族团结育苗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为重点,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培养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祖国观、历史观,在广大青少年儿童心灵深处播撒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种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一是深入开展中华民族认知认同宣传教育。针对儿童、少年、青年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采取唱歌谣、讲故事、吟诵古诗词、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加强青少年爱x育。以青少年入学、入团、入党为契机,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贯穿到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三是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好故事。大力宣讲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好故事、好典型,传递民族团结好声音、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二)实施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为重点,着力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把社区建设成各族群众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一是开展社区邻里一家亲宣传教育。通过橱窗、微信平台、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引导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二是促进社区居民交往交流交融。定期举办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活动,搭建“邻里节”“联谊会”等有利于各族群众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鼓励各族群众相互拜节走访,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区。三是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弘扬包容多样、兼容并储的优良传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乡村和谐发展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实现共同发展。一是开展乡村携手致富奔小康宣传教育。树立知恩感恩意识,充分发挥“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优势,弘扬“回汉各族一家亲”的优良传统,鼓励支持回汉各族群众“交朋友”“贺节日”等民间交往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生产实践中互帮互助,共同致富。二是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大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农村文化。三是助推扶贫开发与小康社会建设。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提升党政干部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为重点,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宣传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加强对基层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政策法规培训。二是提升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设一支适应民族工作新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以“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基本标准发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为重点,坚持把民族团结互助互惠教育纳入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增进团结、爱岗敬业、爱企如家,为企业发展惠及力量,实现企业、社会、员工各方共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互助宣传教育。二是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助。三是保障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六)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军营为重点,认真推广军(警)寺“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进清真寺的经验,学习宣传军营中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深化军民共建活动,推动军地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武装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引导工程。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积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始终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八)实施宗教场所助力创城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爱国守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场所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等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的创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创建活动平台,着眼于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借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大力宣传新x形象。切实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区回汉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光荣传统,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3、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建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台账等制度,扎实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会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渠道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4、奖优罚劣,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会,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或者发生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及其它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考核,狠抓落实。为扎实推进民族进步创建工作,把我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委、政府已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按照《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分别与年中和年底进行考核。区委督查室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督查,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

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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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和***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的***,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做到对***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花名册。

3、有****特困****花名册和被救助****花名册。

(五)积极为****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排忧解难,每年为****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六)创建****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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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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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和***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的***,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做到对***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花名册。

3、有****特困****花名册和被救助****花名册。

(五)积极为****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排忧解难,每年为****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六)创建****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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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篇5

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创建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X县医疗保障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X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x“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X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和“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坚持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协调发展、脱贫富民、生态立县、文明铸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时,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任务。按照“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要求,形成X县医疗保障局人人讲团结,处处抓团结的社会氛围。(一)开展以“懂政策、讲团结、做表率”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X、结合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X周年爱国歌曲大合唱活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意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正确的民族观在医保局干部职工头脑中确立起来,真正使机关干部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带头者、践行者和维护者。X、结合开展的“x”主题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民族团结知识读本》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

(二)开展以“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家庭活动。X、精心组织“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促进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结合“道德讲堂”开展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家风家教”大家谈、大讨论,组织年轻职工采访家长和长辈,梳理各自家庭已有的家规家风或理想的家风,组织开展“说说我家家风”、“家风故事”、“我理想的家风”、“家风助我成长”等为内容的家风宣讲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干部职工对家风家规有深入思考,成为一个有理想、有修养、有作为的人,宣传好典型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典型示范正能量。

X、组织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促进民族团结”主题宣讲活动。医保局邀请X县百姓宣讲团成员开展家风家教的主题宣讲,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积极传承敬老爱幼、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民族团结的个人品德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宣讲身边的良好家风故事,通过“家”这个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亲和力的概念,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消除代际隔阂,缩减观念差异;
通过突出宣传家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传统道德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联系起来;
通过宣传良好家风中为人、崇学、向善、警世、励志等积极因素,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

(三)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民族观念。X、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X、通过“爱国、爱教”等主题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单位、进家庭。X、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方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好干部和好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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