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策划方案(范文推荐)

来源:卓全范文网 时间:2023-05-04 11:45:06

内容摘要: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情况。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8处,其中有财产损失的灾情6处,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 6万元;无财产损失的险情2处。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济南、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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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策划方案(范文推荐)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情况。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8处,其中有财产损失的灾情6处,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6万元;
无财产损失的险情2处。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9市的平原区,其中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市、菏泽牡丹区及黄河入海口地区发展较快,东营市河口区沉降中心最大沉降速率为162.1毫米/年。

  (二)地质灾害成因分析。2021年全省发生的8起突发性地质灾害,其中5起是由自然因素引发,3起是由人为因素引发。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等,人为因素主要为削坡建房、开挖坡脚、采矿和开采地下水等。地面沉降主要是地下水开采所致。

  (三)地质灾害防治成效。“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省级专业监测点189处,对323处隐患点进行治理,保护人员3169人。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目前,全省共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1893处,其中大型27处、中型133处、小型1733处,威胁人口29041人,威胁财产13.11亿元;
地面沉降主要集中在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9市的平原区。2021年,全省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地面沉降延续现有趋势;
强降雨情况下,可能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主要发生在每年6-8月,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及鲁东中低山丘陵地区。其中,7月底、8月初降水相对集中,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第四系塌陷多发生在农田灌溉期以及强降雨期,主要分布在聊城、菏泽等市平原地区。岩溶塌陷多发生在每年5-9月,主要分布在济南、泰安、枣庄、济宁、临沂等市近城区的岩溶水源地影响区域。

  (三)地面沉降发生趋势预测。地面沉降仍将持续,沉降速率有增有减。其中,德州市德城区地面沉降速率会有所减缓,广饶县、博兴县、潍北平原等地区地面沉降量和沉降范围会持续加大。

  (四)地震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如遇5级以上地震,震中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山丘区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会加大。各地应根据地震预警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及时预测研判。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

  1.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在山地丘陵区,逐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市、县驻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汛期驻市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应急厅配合)

  2.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实现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动态更新。(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二)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xx-2021)行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核查实际,选取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王家泉西北崩塌等1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年度防治重点(见附件1)。其中,对淄博西崖村西部滑坡等11处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临沂杏峪官庄村崩塌1处稳定性差、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对济南市王家泉西北崩塌等3处稳定性较差、风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和监测巡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三)认真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坚持以防为主。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
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四)强化部门合作协作机制。

  1.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按照《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xx-2021)行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共防、共治,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2.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3.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省财政厅牵头)

  4.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5.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省自然资源厅配合)

  6.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7.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省水利厅牵头)

  8.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正在生产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充填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组织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信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气象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配合)

  (五)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广地质灾害“管理支撑层级化、监测手段多样化、数据采集智能化、预警预报及时化、信息服务一体化”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五化”模式。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科技水平。(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六)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在鲁中、鲁东山地丘陵地区开展以1:5万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工作;
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城镇、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工作,基本掌握我省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联动工作,通过广播新闻、电视、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利用先进仪器设备和物联网通信技术,加大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推广应用,逐步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预警发布,确保第一时间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当地乡镇(街道)、村、单位、群测群防员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给出提前量。(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气象局配合)

  (八)积极推进隐患点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建设。对列入年度治理清单的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绩效。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安全运行。对未治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监测、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措施,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九)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驻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救援技术响应,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十)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骨干和重要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员要加强应急防治技术培训。通过视频图册、现场讲解、集中培训、发放“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地质灾害重大风险。(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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